无妄之灾还是罪有应得?英超两球队或被国际足联制裁!

作者:米妮小小编发布时间:2024-08-22 00:08:11阅读次数:0

2023年夏天,阿斯顿维拉青训产品卡梅隆·阿切尔(Cameron Archer)以1850万英镑转会到刚升班上英超的谢菲尔德联。但上月维拉就宣布以 1400万英镑回购这名22岁前锋,从去年8月离开到今年7月回归,历时不足一年,原来当年转会包含一条降级条款,如果最终谢菲尔德联降级收场,维拉将会强制对他进行回购,当中400万英镑的差价相当于谢菲尔德联给维拉的租借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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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外界以为回购这名青训是为了填满欧冠中的“球队训练”名单之际,相隔一个月后,维拉再以1500万英镑将他卖到刚升上英超的南安普顿。短短一个月,这一出一入就账面上为维拉带来100万英镑的差价。

谁知,这个转会却踩入了一个陷阱。根据《太阳报》报道,两支球队有机会违反国际足协(FIFA)规定,目前正立案调查。

“过渡性转会”

2020年,国际足协发布了一项决定,首次制裁球队间的“过渡性转会”(Bridge Transfer)。

英超的负责人确认过,他们的规定中并没有阻止这样的二次转会,但FIFA有一个规定来阻止这样的交易。

在其新闻稿中,FIFA为“过渡性转会”作出了定义:“一般而言,过渡转会是指球队间合作将球员透过过渡球队转往另一支球队,而该球员从未在过渡球队上场过。”

“除非有相反的证明,否则应推定,如果同一球员在16周内连续发生两次转会,则所涉各方(球队和球员)均参与了过渡性转会。”

“FIFA纪律委员会将对任何参与的一方进行处罚。”

条例目的?

为什么禁止“过渡性转会”?“过渡性转会”是指球员透过桥牌“过渡性转会”,以规避某些规定或规则和/或欺骗第三方。实际上,可能是球员Z从A球队转到B球队(过渡球队),几周后再转到C球队,而不是直接从A球队转到C球队。这可能是为了支付较少的训练补偿和培养费,也可能是为了减少因不同国家税务规定不同而产生的财政责任,甚至可能是为了让新球队(C球队)透过过渡球队向球员或其经纪人非法付款或支付薪水。为了对付这种规避规则的行为,FIFA已经明确规定,球员和球队都不得参与“过渡性转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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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这次并不是第一次有球队牵涉到“过渡性转会”。2021年4月22日,FIFA纪律委员会宣布对法国的巴黎FC和昂热SCO作出处罚,罚款30000瑞士法郎,并禁止在一个注册期内在国内和国外转会,原因是这两支球队违反了《球员地位和转会规例》(Regulations on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)中关于“过渡性转会”的规定。

这是自2020年该规定生效以来,FIFA首次对此行为进行处罚。此案涉及一名球员,该球员于2020年7月1日与巴黎FC签订了第一份职业合同,并于2020年7月6日在球队注册,此前该球员曾以业余身份在法国和西班牙踢球。六周后,该球员转会至昂热,并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注册。

经过FIFA管理执行部的调查,纪律委员会发现球队未能推翻“过渡性转会”的推定。考虑到与此案有关的所有事实和情况,委员会裁定,转会至巴黎FC的安排并非为了让球员参加有组织的足球比赛,而是为了规避有关训练补偿的规定。

不过,几个月后FIFA宣布这两间球队的上诉成功,FIFA上诉委员会在认为两支球队都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推翻“过渡性转会”的推定。

如何避免?

基本上球员在16周内转会两次,就踏入了“过渡性转会”的雷达,相关球(以及球员)将需要证明他们是真诚地进行这次转会。而怎样才不算是“过渡性转会”呢?位于英国伦敦的律师事务所Onside Law就列出了以下“过渡性转会”表征:

两次转会导致要向训练球队缴付的训练补偿金额降低

两次转会导致要向球员前球队缴付的培养费金额降低

球员没有参加过渡球队的任何比赛

球员与过渡球队的工作人员或教练没有任何接触

有证据显示该球员与新球队(C球队)有过接触,无论是在训练营还是在新球队的试训期间,甚至已经与新球队签约

球员的水准与过渡球队的水准有明显的差异

从以上的条件看,这次转会未必涉及“过渡性转会”,但调查程序相信仍然会继续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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